【原文】
其所取者,人之所执也。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利也;其遇盗人,害也。断指与断腕,利于相若,无择也。死生利若,一无择也。杀一人以存,非杀一人以利天下也;杀己以存天下,是杀己以利天下。于事为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求。求为之①,非也。害之中取小,求为义,非为义也。
为暴人语天之为,是也;而性为暴人歌天之为,非也。诸陈执既有所为,而我为之;陈执②执之所为,因吾所为也。若陈执未有所为,而我为之陈执,陈执因吾所为也。暴人为我,为天之以人非为是也,而性不可正而正之。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于所既有③而弃焉,是害之中取小也。
【注释】
① 求为之:只注重求。
② 陈执:所执言论。
③ 既有:已有。
【翻译】
他所选取的,正是别人所拿的。遇上强盗,砍断手指以免杀身之祸,这是利;遇上强盗,这是害。砍断手指和砍断手腕,这二者与对天下的利益是相似的,那就没有选择了。生和死,只要有利于天下,也都没有选择。杀一个人以保存天下,并不是杀一个人以利天下;杀死自己以保存天下,这是杀死自己以利天下。在做事情当中衡量轻重叫作“求”。但只注重求,是不对的。在害中选取小的,追求合义,并非真正行义。
给暴戾的人解说天的意志,这是对的。但只为凶暴之君歌颂天的意志,这是不对的。人们所持的各种学说既已流传天下,而我能去执行,那么,各种学说就会因我的解说而发扬光大。如果各种学说没有流传天下,而我能为之讲解,那么,各种学说必因我的努力而流传天下。暴戾的人把自己作为天志。把人们认为错误的看作正确的,这些人的天性不可改正,但也要想法加以改正。在利益之中选取大的,不是不得已。在害处之中选取小的,是不得已。在本来所没有的地方中选取,这是利中选取大的。在已有的东西中舍弃,这是害中选取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