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葬(下)

在墨子生活的时代,贵族不但生前奢侈浪费,享乐腐化,死后还要用大量劳动人民的血汗换来的财物埋葬他们那罪恶的躯体。墨子认为当时的丧葬已经发展到了浪费钱财、耗时费力、“败男女之交多”的程度,于是他提出了著名的“节葬”说,也就是说对于丧葬,应该有薄葬、短葬的主张,并要求缩小贵族世卿和人民之间生活的距离。
墨子为了劳动者的利益,在消极方面提出了“节用”和“节葬”,但在积极方面却提出了增加财富和增加人口的方案。他认为“厚葬”就是把有用的财富埋在地下,结果必使人民贫困;“久丧”就是毁坏身体,又使男女隔离,必使人口减少。
同时,他还认为在居丧期间,王公贵族不能过问政事,人民不能从事生产,结果使得“国家必贫,人民必寡,邢政必乱”。
节葬是墨子针对当时统治者耗费大量钱财来铺张丧葬而提出的节约主张。墨子认为,厚葬久丧不仅浪费了社会财富,而且还使人们无法从事生产劳动,并且影响了人口的增长。这不仅对社会有害,而且也不符合死者的利益和古代圣王的传统,因而必须加以废止。
子墨子言曰:“仁者之为天下度也,辟之无以异乎孝子之为亲度也。”今孝子之为亲度也,将奈何哉?曰:亲贫,则从事乎富之;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众乱,则从事乎治之。当其于此也,亦有力不足,财不赡,智不智,然后已矣。无敢舍余力,隐谋遗利,而不为亲为之者矣。若三务者,孝子之为亲度也,既若此矣。虽仁者之为天下度,亦犹此也。曰:天下贫则从事乎富之,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众而乱则从事乎治之。当其于此,亦有力不足,财不赡,智不智,然后已矣。无敢舍余力,隐谋遗利,而不为天下为之者矣。若三务者,此仁者之为天下度也,既若此矣。
墨子说道:“仁者为天下打算,就像孝子事事为双亲考虑一样。”现在的孝子要为双亲考虑,将准备怎么做呢?即是:如果双亲贫穷,就设法让他们富裕起来;如果人丁不旺,就设法使人口增加;人多混乱,就设法治理好。当做这些事时,也会遇到力量不够、财用不足、智谋欠缺的情况,然后就算了的。但没有人敢留有余力、隐藏智谋、遗留财利,而不为双亲努力办事的。像上面这三件事,是孝子为双亲考虑已到了这种程度。仁者为天下人考虑,也应这个样子。那就是:天下贫穷就设法使他们富足,人口稀少就努力增加人口,天下混乱就设法治理好。当他在做这些时,也会遇到力量不够、财用不足、智力欠缺,然后才罢了的。但没有人留有余力、隐藏智谋、遗留财利,而不为天下努力工作的。像上面这三件事,仁者为天下考虑,也都到了这种程度。
今逮至昔者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后世之君子,或以厚葬久丧以为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或以厚葬久丧以为非仁义,非孝子之事也。曰:二子者,言则相非,行即相反,皆曰:“吾上祖述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者也。”而言即相非,行即相反,于此乎后世之君子,皆疑惑乎二子者言也。若苟疑惑乎之二子者言,然则姑尝传而为政乎国家万民而观之。计厚葬久丧,奚当此三利者?我意若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此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仁者将兴之天下,谁贾而使民誉之,终勿废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理乱乎!此非仁非义、非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仁者将求除之天下,相废而使人非之,终身勿为。且故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令国家百姓之不治也,自古及今,未尝之有也。 何以知其然也?今天下之士君子,将犹多皆疑惑厚葬久丧之为中是非利害也。故子墨子言曰:“然则姑尝稽之,今虽毋法执厚葬久丧者言,以为事乎国家。”此存乎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存乎匹夫贱人死者,殆竭家室;存乎诸侯死者,虚车府,然后金玉珠玑比乎身,纶组节约,车马藏乎圹,又必多为屋幕、鼎鼓、几梃、壶滥、戈剑、羽旄、齿革,寝而埋之,满意,若送从。曰: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现在赶上了三代圣王已经不在的时代,天下的仁义已经丧失殆尽,后世的君子,有的认为厚葬久丧就是仁,就是义,是孝子理所当然要做的事;也有的认为厚葬久丧为不仁,为不义,不是孝子应该做的事。这两种人,在言论上相互否定,在行为上也截然相反,可是大家都说:“我们是继承尧、舜,禹、汤、、武王的大道。”但是他们的相互否定,行为相反,于是后世的君子对这两种说法都感到疑惑。如果对这两种不同意见感到疑惑,那么姑且转而对国家百姓进行施政的情况进行考察吧。看看厚葬久丧,在哪一方面能符合上述三种利益?假使仿照他们的说法,采用他们的主张,实行厚葬久丧确实可以使贫者富、寡者众,可以使危者安、乱者治,这就是仁的、义的,这也是孝子应该做的事,真心为别人打算的人,就不能不努力去做。仁者把厚葬久丧的办法在天下推广,作为制度,还要使百姓赞誉它,永远坚持不改变。假使采用他们的说法,实行他们的办法,厚葬久丧确实不可以使贫者富、寡者众,不可以使危者安、乱者治!这就是不仁的、不义的,这不是孝子应做的事。真心为别人打算的人,就不能不劝阻别人这样做。仁者将在天下除掉它,不准采用,让大家一起来反对这种做法,永...
处丧之法,将奈何哉?曰:哭泣不秩,声翁,缞绖垂涕,处倚庐,寝苫枕块;又相率强不食而为饥,薄衣而为寒。使面目陷陬,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又曰:上士之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王公大人行此则必不能蚤朝五官六府,辟草木,实仓廪。使农夫行此则必不能蚤出夜入,耕稼树艺。使百工行此,则必不能修舟车为器皿矣。使妇人行此,则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细计厚葬,为多埋赋之财者也;计久丧,为久禁从事者也。财以成者,扶而埋之;后得生者,而久禁之。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富之说无可得焉。
守丧期间的具体做法,又是怎样呢?那就是:哭泣无时,不相更代,披着孝服,眼泪汪汪,住在临时搭的木屋里,躺在茅草上睡觉,头枕着土块;又竞相忍着不吃而任自己饥饿,衣服穿得单薄而任自己寒冷。使自己面目干瘦,颜色黝黑,耳朵不聪敏,眼睛不明亮,手脚不强劲,不能做什么事情了。又说:上层士大夫守丧,必须虚弱得搀扶才能起来,拄着拐杖才能行走,而且这个样子,要坚持三年。如果按这个办法行事,使王公大人实行此道,那么必定不能早朝晚退,不能听狱判案治理政事,使士大夫实行此道,那么必定不能治理五官六府各种机关的事务,不能开辟草木荒地和使仓库粮食充实。使农夫实行此道,那么必定不能早出晚归,去耕田种菜。使工匠依此而行,那么必定不能修造船、车,制作器皿。使妇女依此而行,那么必定不能早起晚睡,去纺纱、绩麻、织布。仔细计算厚葬这件事,实在是把大量财富埋葬地下;计算长久服丧之事,实在是长久禁止人们从事工作呀。现成的财富,要拿来埋到土中;以后本来可以生出来的资财,又长时间禁止生产。用这种做法去追求财富,就好像禁止耕田而又想收获一样,致富的说法是不可能实现的。
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欲以众人民,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君死,丧之三年;父母死,丧之三年;妻与后子死者,五皆丧之三年。然后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族人五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数,则毁瘠必有制矣。使面目陷 ,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又曰:上士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饥约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胜计也。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众,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众之说无可得焉。
因此,用厚葬久丧来使国富家足,那已是不可能了,而要使人民数量增加,或许可以吧?然而这种说法又是不行的。现在以主张厚葬久丧的原则去治理国家,国君死了,服丧三年;父母死了,服丧三年,妻与嫡长子死了,又都服丧三年。然后伯父、叔父、兄弟、自己的众庶子死了服丧一年,近亲属死了服丧五个月,姑父母、姐姐、外甥、舅父母死了,服丧都有一定月数,服丧期间,都有一套制度规定:使面目干瘦,颜色黝黑,耳不聪,眼不明,手脚无力,无法劳动。又说:上层士大夫守丧,必须搀扶才能站起,拄着拐杖才能行走,按此方式生活三年。如果按这个主张,照这个办法,忍饥挨饿又到这种程度。那么百姓冬天受不了寒冷,夏天受不住酷暑,生病而死的,就会多得无法计算。这样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男女之间的交媾。用这种做法来增加人口,就好像使人伏于利剑之下等待行刑,而寻求长寿一样,这是不可能的。
是故求以众人民,而既以不可矣,欲以治刑政,意者可乎?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法若言,行若道,使为上者行此,则不能听治;使为下者行此,则不能从事。上不听治,刑政必乱;下不从事,衣食之财必不足。若苟不足,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将怨其兄矣;为人子者,求其亲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亲矣;为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乱其上矣。是以僻淫邪行之民,出则无衣也,入则无食也,内续奚吾,并为淫暴,而不可胜禁也。是故盗贼众而治者寡。夫众盗贼而寡治者,以此求治,譬犹使人三睘而毋负已也。治之说无可得焉。
所以用厚葬久丧的办法来使人口增多,这是不可能了,那么,以此治理刑事政务,也许可以吧?这种说法也是不行的。现在以厚葬久丧的原则治理政事,国家必定会贫穷,人民必定会减少,刑政必定会混乱。假如效法这种言论,实行这种主张,使居上位的人执行此道,就不可能听政治国;使在下位的人执行此道,就不可能从事生产。居上位的不能听政治国,刑事政务就必定混乱;在下位的不能从事生产,衣食之资就必定不足。假若不足,做弟弟的,向哥哥求借而没有得到,不懂事的弟弟就会怨恨他的哥哥;做儿子的,向父母求借而没有得到,不孝的儿子就一定会怨恨他的父母;做臣子的,向君主求借而没有得到,不忠的臣子就必定会叛乱他的君上。所以邪僻淫暴的百姓,出门没有衣服穿,回家没有饭吃,内心深感耻辱,就一起去做邪恶暴虐之事,多得无法禁止。因此盗贼众多而治安不好。倘使盗贼增多而治安不稳定,按照这种方法追求治理,就好像把人多次遣送回去,希望他不辜负自己一样。而使国家治理的说法已不可实现了。
是故求以治刑政,而既已不可矣,欲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是故昔者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征,南有楚、越之王,而北有齐、晋之君,此皆砥砺其卒伍,以攻伐并兼为政于天下。是故凡大国之所以不攻小国者,积委多,城郭修,上下调和,是故大国不耆攻之;无积委,城郭不修,上下不调和,是故大国耆攻之。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苟贫,是无以为积委也;若苛寡,是城郭沟渠者寡也;若苟乱,是出战不克,入守不固。
因此用这种方法来治理刑法政务,是不可能了。那么,以此禁止大国攻打小国,也许还可以吧?这种说法又是不可成立的。从前的圣王已离开人世,天下丧失了正义,诸侯用武力征伐。南边有楚国、越过的君王,北边有齐国、晋国的君王,这些君主都严格训练他们的士卒,在天下攻伐兼并、发令施政的人。大凡大国之所以不攻打小国,是因为小国积蓄的粮草多,城郭修固,上下团结和谐,所以大国不喜欢攻打它们。如果小国没有积蓄的粮草,城郭不修固,上下不团结和谐,那么大国就喜欢攻打它们。现在以主张厚葬久丧的人主持政务,国家必定会贫穷,人民必定会减少,刑事政务必定会混乱。如果国家贫穷,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积贮;如果人口减少,这样修城郭、沟渠的人就少了;如果刑政混乱,这样出战就不能胜利,防守就不能牢固。
此求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天鬼神之福,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苟贫,是粢盛酒醴不净洁也;若苟寡,是事上天鬼神者寡也;若苟乱,是祭祀不时度也。今又禁止事上天鬼神,为政若此,上天鬼神始得从上抚之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孰愈?”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无择也。”则惟上天鬼神降之罪厉之祸罚而弃之,则岂不亦乃其所哉! 故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死则既已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从事,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圣王之法也。
用厚葬久丧这个方法来禁止大国攻打小国,已经不可能了。那么,用它来求得上天、鬼神赐福,也许可以吧?这种说法也是不行的。现在以主张厚葬久丧的人主持政务,国家必定贫穷,人民必定减少,刑法政治必定混乱。如果国家贫穷,那么祭祀的粢盛酒醴就不洁净;如果人民减少,那么敬拜上天、鬼神的人就少了;如果刑政混乱,那么祭祀就不能准时了。现在又禁止敬事上天鬼神。而实行这样的政策,上天、鬼神就会在天上扪心自问说:“我拥有这些人和没有这些人,有什么两样呢?”回答说:“我拥有这些人与没有这些人,没有区别。”那么,即使上天、鬼神就降下灾祸并抛弃他们,不也是理所当然吗? 所以古代圣王制定埋葬的原则,即是:棺木三寸厚,能够让尸体在里面腐烂就行;衣服被褥三件,足以掩盖可怕的尸形就行。及至埋葬,最深不要接触地下水源,离开地面的高度以尸体的气味不散发到地面为度,坟地宽广三尺,就够了。死者既已埋葬,活着的人就不要不止声地哭泣,导致生病而要赶快从事生产,人人各尽所能,用以互利互惠。这就是圣王的法则。
今执厚葬久丧者之言曰:“厚葬久丧,虽使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然此圣王之道也。”子墨子曰:“不然!昔者尧北教乎八狄,道死,葬蛩山之阴,衣衾三领,穀木之棺,葛以缄之,既[生僻字]而后哭,满埳无封。已葬,而牛马乘之。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衣衾三领,穀木之棺,葛以缄之。已葬,而市人乘之。禹东教乎九夷,道死,葬会稽之山,衣衾三领,桐棺三寸,葛以缄之,绞之不合,道之不埳,土地之深,下毋及泉,上毋通臭。既葬,收馀壤其上,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若以此若三圣王者观之,则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故三王者,皆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岂忧财用之不足哉!以为如此葬埋之法。”
现在坚持厚葬久丧主张的人说道:“厚葬久丧即使不可以使贫者富、寡者众、危者定、乱者治,然而这是圣王之道。”墨子说:“不是这样。从前尧去北方教化八狄,在半路上死了,葬在蛩山的北侧,衣服和被子各只有三件,用普通的楮木做成棺材,用葛藤捆束封口,棺材已入土后才哭丧,圹穴填平而不起坟。已经下葬后,牛马在上面追逐。舜到西方教化七戎,在半路上死了,葬在南己的市场旁,衣服和被子各只三件,以普通的楮木做成棺材,用葛藤捆束封口。已经下葬后,而市人在上面追逐。大禹去东方教化九夷,在半路死了,葬在会稽山上,衣服和被子各只有三件,用桐木做的棺材厚三寸,用葛藤捆束封口,虽然封了口但棺盖与棺身不能密合,凿了墓道,但并不深,掘地的深度下不及泉,上不透臭气。既已埋葬,收集剩余的泥土堆在上面,坟地宽广大约三尺,就行了。如果照这三位圣王来看,则厚葬久丧果真不是圣王之道。这三王都贵为天子,富有天下,难道还怕财用不够吗?这样简单的埋葬方式即可。”
今王公大人之为葬埋,则异于此。必大棺、中棺,革阓三操,璧玉即具,戈剑、鼎鼓、壶滥、文绣、素练、大鞅万领、舆马、女乐皆具,曰:必捶[生僻字 土+余]差通,垄虽凡山陵。此为辍民之事,靡民之财,不可胜计也,其为毋用若此矣。 是故子墨子曰:“乡者,吾本言曰: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计厚葬久丧,请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则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若人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则非仁也,非义也,非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是故求以富国家,甚得贫焉;欲以众人民,甚得寡焉;欲以治刑政,甚得乱焉;求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祸焉。上稽之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而政逆之;下稽之桀、纣、幽、厉之事,犹合节也。若以此观,则厚葬久丧其非圣王之道也。”
现在王公大人们的埋葬办法,则完全和这不一样。他们必定要大棺套中棺,用饰有文彩的皮带再三捆扎,宝璧宝玉既已具备,戈、剑、鼎、鼓、壶、镜、纹绣、白练、衣衾万件、车马、女乐都具备了。还必须把墓道捶实、涂饰好,坟墓雄伟可比山陵。这样荒废人民的事务,耗费人民的财富,多得不可胜数。厚葬久丧没有一点好处,以至到了这种地步。 所以墨子说:“从前,我已经说过,假如效法这种言论,实行这种方法,计算厚葬久丧,真的可以使贫者变富、让人口少变多、让危难得以稳定、让混乱得到治理,那就是仁的、义的,也是孝子应该做的事,那么替别人打算的人,不可不鼓励他这样做。假如效法这种言论,实行这种办法,确实不能使贫者富、寡者众、危者定、乱者治,那就是不仁的、不义的、不是孝子应做的事,因而替人打算的,不可不阻止他这样做。所以,实行厚葬久丧,本来想使国家富足,没想到却更加贫困;本来希望增加人口,而现在却使人口减少;想用它来使政治清明,没想到却更加混乱;想用它来禁止大国攻打小国已经不可能了,想用它求取上天鬼神的赐福反而只能得祸。我们上从尧、舜、禹、汤、周、周武王之道来考察它,正好与之相反...
今执厚葬久丧者言曰:“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夫胡说中国之君子,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哉?”子墨子曰:“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昔者越之东有輆沭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其大父死,负其大母而弃之,曰:“鬼妻不可与居处。”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楚之南有炎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燻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若以此若三国者观之,则亦犹薄矣;若以中国之君子观之,则亦犹厚矣。如彼则大厚,如此则大薄,然则埋葬之有节矣。 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犹尚有节;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独无节于此乎?子墨子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菹漏,气无发泄于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 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请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若节丧之为政,而不可不察此者也。”
现在坚持厚葬久丧的人说道:“厚葬久丧,果真不是圣王之道,那么为什么说中原的君子实行不止、持而不释呢?”墨子说道:“这就所谓的便于习惯、安于风俗。”从前,越国的东面有个輆沭国,那个国家的人的头一个孩子出生后就肢解吃掉,说是“宜于生弟弟”;他们的祖父死后,就背着祖母扔掉,说:“鬼妻不可与之住在一起。”这种做法上面持以施政,下面习以为常,照办不改。那么,这难道确实是仁义之道吗?这就是所谓的便于习惯而安于风俗。楚国的南面有个啖人国,此国人的双亲死后,先把肉刳下来扔掉,然后再埋葬骨头,才能成为孝子。秦国的西面有个仪渠国,此国人的双亲死后,聚积柴薪把他烧掉。把烟气上升说成是死者“登仙”,然后才能成为孝子。上面以这种做法作为国政,下面以之作为风俗,行之不已。持而不释,这难道确实是仁义之道吗?这就是所谓的便于习惯而安于风俗。如果从这三国的情况来看,那么人们对葬丧也还是很微薄的;而从中原君子的情况来看,则又还是很厚重的。像这样太厚,像那样又太薄,既然如此,那么葬埋就应当有节制。 所以,衣食是人活着时利益之所在,然而犹且崇尚节制;葬埋是人死后的利益之所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