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攻(上)
墨子生活的时代正是“战国七雄并立”局势形成之前,诸侯激烈兼并的时期。针对战争频仍的社会现实,墨子提出了“非攻”主张。墨子认为,战争是天下的“巨害”,无论对战胜国还是战败国都将造成巨大损害,因之既不合于“圣王之道”,也不合于“国家百姓之利”。在文中,他对各种为攻战进行辩护的言论做出了批驳,并进一步将大国对小国的“攻”与有道对无道的“诛”区别开来。
他所提出的“非攻”,表达了当时人民群众的主观要求,但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虽然也曾想划分战争的性质—正义与非正义,把以“百姓人民之利”作为正义战争的标准,但他不可能从历史发展上认清什么战争是对“百姓人民有利”的战争。
本篇通过几个简单的事例,逐层深入,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来表达他的“非攻”思想:
第一,通过为人所不齿的偷盗行为来比喻不义之战。比如:开篇就用有人进入别人的园圃去偷窃桃李,最后引出攻打别人的国家,得出这是不义之战。
第二,通过“义、仁”来作为衡量战争性质的准则。很多人把攻打别人的国家,叫作“义”,并且赞誉它。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入人栏厩、取人牛马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牛马。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
现在有这样一个人,进入别人的果园和菜圃,偷摘人家的桃子、李子。大家知道后一定说他的不是,上边当权的如抓到他一定会罚他。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损人利己。至于盗窃别人家的鸡犬、牲猪,他的不义又超过到别人的果园、菜圃里去偷桃李。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他给别人造成的损失更大,他也就更不仁义,他的罪过也就越大。至于进入别人的牛栏马厩内,...
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不知其不义也,故书其言以遗后世。若知其不义也,夫奚说书其不义以遗后世哉?
杀一个人,叫作不义,必定有一项死罪。如果按照此种说法类推,杀掉十个人,有十倍不义,则必然有十重死罪了;杀掉百个人,有百倍不义,则必然有百重死罪了。对这些事,天下的君子都知道并且指责它,称他为不义。但是现今有人大规模地攻打别人的国家做出不义之事,却不知道指责其错误,反而称赞他,并称之为义举。他们确实不懂得那是不义的,所以记载...
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则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辩矣;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辩义与不义之乱也。
假如现在这里有一个人,看见少许黑色就说是黑的,看见很多黑色却说是白的,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个人黑白不分。少尝一点苦味就说是苦的,而吃到很多苦的东西却说是甜的,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个人甘苦不分。现在看到别人做了一点点坏事,都知道指责其错误;可是碰上了大的不对,像侵略别的国家这样的事情,却不知道反对,反而随声附和、大加赞赏,说这是...
王羲之与殷浩
殷浩北伐的时候,中军将军王羲之曾写信劝止他,但他不听。后来殷浩没有成功,计划再一次举兵。王羲之写信劝他说:现在仅有小小的江左,人都恐怕不能自保,这种情况已经很久了,竭力争取军事功劳,这不是你现在应该做的。最近处理朝廷事务的人,都不做深远的考虑,各随自己的心愿去做,竟然一点功劳都没有,使得出现分崩离析的趋势;你担任这个职务,怎能推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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