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

墨子是墨家学说的创立者。墨家在先秦时期影响很大,《墨子》比较自觉地、大量地运用了逻辑推论的方法,以建立或论证自己的政治、伦理思想。墨子最早提出“名实必须相符”的思想。他还在中国逻辑史上第一次提出了辩、类、故等逻辑概念。墨子哲学思想的主要贡献是在认识论方面。他以“耳目之实”的直接感觉经验为认识的唯一来源。他认为,判断事物的有与无,不能凭个人臆想,而要以大家所看到的和所听到的为依据。墨子从这一朴素唯物主义经验论出发,提出了检验认识真伪的标准。墨子也是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重要开拓者之一。

法仪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墨子的这句话正好印证了这句俗语:“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就必须有所约束才行。人既是一个自由体,又是一个不自由体。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墨子的这篇文章通过比较古代圣王和暴君,来说明“爱人利人”即可得福,“恶人贼人”必然招祸。墨子认为,天子、诸侯要想治理天下,首要的就是以天为法,顺应天意,不能违背天理。而所谓天意,实际上就是墨家学派所主张的兼爱兼利原则,这是墨子思想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他认为兼爱是治理国家的根本,一切祸乱、战事都起于不相爱。墨子思想中的兼爱是贯穿本书始终的,一切都以兼爱为根本。他所提倡的兼爱是无等级的爱。
有一首歌唱得好:“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不正是墨子所提倡的“兼爱”吗?
从墨子的这篇《法仪》中也可看出:我们现在所提倡的“依法治国”,不也是墨子所提倡的“兼爱”吗?
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辩也,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当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学奚若?天下之为学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学,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 当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之为君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故父母、学、君三者,莫可以为治法。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然而天何欲何恶者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

现在的社会,大到治理天下,其次治理一个国家,却没有法则可以遵循,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天下和国家的管理者还不如一般工匠高明。这已是不争的事实。那么,用什么来作为治理国家的法则才合适呢?假如大家都以自己的父母为法则,怎么样?天下做父母的很多,但仁爱的很少。倘若大家都以自己的父母为法则,这就是效法不仁。效法不仁,这自然不可以作...

  • 1页5条
Copyright © 2017-
作者:【战国】墨翟 编译:王学典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犯到原作者的权益,请致邮箱:466698432@qq.com |鄂ICP备13017733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