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段为 : 墨子 · 杂守 篇

【原文】

斗食①,终岁三十六石;参食,终岁二十四石;四食,终岁十八石;五食,终岁十四石四斗;六食,终岁十二石;斗食食五升;参食食参升小半;四食食二升半;五食食二升;六食食一升大半;日再食。救死之时,日二升者二十日,日三升者三十日,日四升者四十日,如是而民免于九十日之约矣。寇近,亟收诸杂②乡金器若铜铁及他可以左守事者。先举县官室居、官府不急者,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即急先发。寇薄,发屋③,伐木,虽有请谒,勿听。入柴,勿积鱼鳞簪,当队④,令易取也。材木不能尽入者,燔之,无令寇得用之。积木,各以长短、大小、恶美形相从。城四面外各积其内,诸木大者皆以为关鼻,乃积聚之。

【注释】

① 斗食:每天吃一斗的粮食。

② “杂”应作“离”。

③ 发屋:摧毁房屋。

④ 当队:放在当路之处。

【翻译】

每天吃粮一斗,一年则吃三十六担;每天吃三分之二斗,一年则吃二十四担四斗;每天吃四分之二斗,则一年吃十八担;每天吃五分之二斗,则一年吃十四担四斗;每天吃六分之二斗,则一年吃十二担;每天吃一斗,则每餐吃五升;每天吃三分之二斗,则每餐吃三升又一小半升;每天吃四分之二斗,则每餐吃二升半;每天吃五分之二斗,则每餐吃二升;每天吃六分之二斗,则每餐吃一升加大半升;每日吃两餐。粮食十分紧缺的救命时期,每人每天按二升吃二十天,每天三升吃三十天,每天四升的吃四十天,照这样推算和实施,每人只要节约九十天,就有一个老百姓不致被饿死。敌兵逼近,就赶快收集偏远地区的金器、铜铁及其他可以用来帮助守城用的物品。先调查登记县中官吏、官府中不急需用的物品、木材大小、长短及总数,赶紧先发送进城。敌人一接近,就摧毁房舍,砍伐树木,即使有人求情也不能依从。运进城里的柴草,不要像鱼鳞一样一片压一片地堆放,要堆到当路的地方,以便于拿取。木材不能全数运进城的,就就地烧掉,不要让敌人得到和使用。堆放木材,分别按长短、大小、好坏和曲直堆放。城外四面运来的财物仍各按四面堆放在城内,所有大木头都要凿好孔穴,以便搬运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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