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候无过五十,寇至叶①,随去之,唯弇逮②。日暮出之,令皆为微职。距阜、山林皆令可以迹,平明而迹,无③,迹④各立其表,下城之应⑤。候出置田表,斥坐郭内外,立旗帜。卒半在内,令多少无可知。即有惊,举孔⑥表,见寇,举牧⑦表。城上以麾指之,斥步鼓整旗,旗以备战从麾所指⑧。田者男子以战备从斥,女子亟走入。即见放,到⑨,传到城止。守表者三人,更立捶表而望,守数令骑若吏行旁视,有以知为所为⑩。其曹一鼓。望见寇,鼓,传到城止。
【注释】
① “叶”应作“堞”。
② “唯”应作“无”。唯弇逮:即不要停留。
③ “无”前疑脱“迹者”;“无”后疑脱“下里三人”。
④ “迹”衍误在此。
⑤ “下城”应作“城上”;“之应”应作“应之”;“下城之应”:当为“城上应之”。
⑥ “孔”应作“外”。
⑦ “牧”应作“次表”。
⑧ “旗”衍误在此;“备战”应为“战备”。
⑨ “放”应作“冠”。“到”应作“鼓”。
⑩ “为”应作“其”;“知为所为”,当为“知其所为”。
【翻译】
每次派出的警戒兵,不要超过五十名,敌人到达外面矮墙,赶紧离开入城,不要滞留。天黑派遣出城,都要佩戴徽章标志。一切可以探察敌人踪迹的地方如大土山、山林等地,天亮时都要派人探察,要探察的地段,每里路派出者不能少于三人,他们各自都要树立标志向城上报告,城上看到标记则做出相应的反应。警戒兵出城立田表,城内警戒兵令其坐在郭内外,竖起旗帜。城内的警戒兵一半在郭内,使警戒兵的数目外人无法得知。一旦有紧急情况,就举“外表”,看得见敌人就举“次表”。城上用旗号指挥,警戒兵击鼓竖旗、预备战斗,都要按城上的指挥行动。在城外田野里劳动的男子应跟随警戒兵一起作战,女人便赶紧入城。如果见到敌人就击鼓,传到城上为止。守联络标志的三个人,还要立烽火、烽烟标志和观望别的地方的标志,守城主将要不断地派出骑兵和官吏到处巡视,了解他们的行动。守标志的警戒兵掌管一鼓,望见敌人,依次击鼓,直到传到城上时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