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攻(上)

墨子生活的时代正是“战国七雄并立”局势形成之前,诸侯激烈兼并的时期。针对战争频仍的社会现实,墨子提出了“非攻”主张。墨子认为,战争是天下的“巨害”,无论对战胜国还是战败国都将造成巨大损害,因之既不合于“圣王之道”,也不合于“国家百姓之利”。在文中,他对各种为攻战进行辩护的言论做出了批驳,并进一步将大国对小国的“攻”与有道对无道的“诛”区别开来。
他所提出的“非攻”,表达了当时人民群众的主观要求,但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虽然也曾想划分战争的性质—正义与非正义,把以“百姓人民之利”作为正义战争的标准,但他不可能从历史发展上认清什么战争是对“百姓人民有利”的战争。
本篇通过几个简单的事例,逐层深入,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来表达他的“非攻”思想:
第一,通过为人所不齿的偷盗行为来比喻不义之战。比如:开篇就用有人进入别人的园圃去偷窃桃李,最后引出攻打别人的国家,得出这是不义之战。
第二,通过“义、仁”来作为衡量战争性质的准则。很多人把攻打别人的国家,叫作“义”,并且赞誉它。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入人栏厩、取人牛马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牛马。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