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诸人士外使者来,必令有以执。将出而还若行县,必使信人先戒舍,室乃出迎,门①守,乃入舍。为人下者常司上之,随而行,松上不随下。必须[无法输入][无法输入]随。
客卒②守主人,及以为守卫,主人亦守客卒。城中戍卒,其邑或以下寇,谨备之,数录其署,同邑者弗令共所守。与阶门吏为符,符合入,劳;符不合,牧③,守言④。若城上者,衣服,他不如令者。宿鼓在守大门中。莫令骑若使者操节闭城者,皆以执毚。昏鼓,鼓十,诸门亭皆闭之。行者断,必击问行故,乃行其罪。晨见,掌文鼓,纵行者,诸城门吏各入请籥,开门已,辄复上籥。有符节不用此令。寇至,楼鼓五,有周鼓,杂小鼓乃应之。小鼓五后众军,断。命必足畏,赏必足利,令必行,令出辄人随,省其可行、不行。号,夕有号,失号,断。为守备程而署之曰某程,置署街街⑤衢阶若门,令往来者皆视而放。诸吏卒民有谋杀伤其将长者,与谋反同罪,有能捕告,赐黄金二十斤,谨罪。非其分职而擅取之,若非其所当治而擅治为之,断。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辄收以属都司空若侯,侯以闻守,不收而擅纵之,断。能捕得谋反、卖城、逾城敌⑥者一人。以令为除死罪二人,城旦四人。反城事⑦父母去者,去者之父母妻子。
【注释】
① “门”应作“闻”。
② 客卒:外来士卒。
③ “牧”应作“收”。
④ “守言”应作“言守”。
⑤ “街”应作“术”。街街:应为“街术”,街道。
⑥ “敌”前脱一“归”字。
⑦ “事”应作“弃”。
【翻译】
所有人士、外来使者入城,一定要拿出凭证。将领外出归来和巡行回来,一定要先派人告知他的家属,家属才出来迎接,先向守城主将报告后才返回自家。作为下级要经常体察上级,上级须去哪里,都要跟随一起去。下级要跟从上级,上级不必跟从下级。
外来士卒为主人防守以及为主人担任守卫,主人也要防备外来士兵。担负城中防卫任务的外来士兵,如果他们原来所在的城邑已被敌人攻陷,尤其要戒备他们,要反复核查他们的名册,同属一个城的人不要让他们共同防守一处地方。城上掌查台阶的守卫军吏要严格检查凭证,凭证相合才能进入,并慰劳之;凭证不合者,就将其扣留,并报知守城主将。晚上时,大鼓设置在主将的大门之内。黄昏,派出骑兵和使者拿着命符去传令关闭城门,使者必须手执令牌。黄昏时刻以鼓为号令,击十下鼓,所有城门路亭一律关闭。对要通行者要先抓起来问明要通行的原因后再按罪行事。早晨,打响大鼓放行,所有管城门的官吏各自入官署拿取钥匙,开完门后,再交还钥匙。有特别凭信的人不按照这个禁令。敌人前来进攻,城楼上击鼓五次,又向四周击鼓,有小鼓应和。表示各营队已响应城鼓。小鼓响了五下之后才集合的,斩首。号令一定要使人畏惧,赏赐一定要使人觉得是大利益,号令一出就一定要实行。号令一发出,立即派人随着省察号令可行与否。口号要注意,夜晚有联络的口号,口号不合的,处斩。制定戒严章程标上标题就称“某某章程”,公布在街道,大路台阶和城门上,使往来行人都能看到从而照章行事。所有那些谋杀和伤害自己上级的官兵和百姓,一律按谋反罪处置,若能捉拿到谋杀长官之人者,赏金二十斤,免除处罚。越出职权范围擅自乱拿乱取,和滥用职权办非法之事的,砍头。所有擅自闯入其他区域的官吏、士兵和百姓,都要由所在的都司空和侯将其拘留,由侯报告守将,不将其拘留而擅自放人的,杀头。能捉拿一个谋反、出卖本城军政机密或越墙投敌的人,给予特权凭证。将来可以赦免两次死罪或判城旦罪四次。翻越城墙抛弃父母离开的,离开的这个人的父母、妻子、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