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五十步一击①。因城中里为八部,部一吏,吏各从四人,以行冲术及里中。里中父老②小不举守之事及会计者,分里以为四部,部一长,以苛往来不以时行、行而不他异者,以得其奸。吏从卒四人以上有分者③,大将必与为信符;大将使人行守操信符,信不合及号不相应者,伯长以上辄止④之,以闻大将。当止不止及从吏卒纵之,皆斩。诸有罪自死罪以上,皆逮父母、妻子同产。
【注释】
① “击”应作“隔”。
② “父老”后衍一“小”字。
③ “者”前疑脱“守”字。
④ 止:扣押。
【翻译】
每五十步建一个贮藏兵器的“隔”,按照城中街巷分为八部,每部设置一个兵吏,让每个兵吏带领四个人,在城中要道和街巷中巡逻。街巷没有参与守城的人和管理财物出入的中老年人、少年人等人,按街巷分为四部,每部设一首领,让他们盘查来往行人中那些不按规定时间来往或有异常举动的人,以便及时发现和捉拿奸细。带士兵四人以上的兵吏去执行守城任务,大将一定要给予信件作为凭证;大将派人巡查守卫情况,拿有大将给的凭证,凭证不合及口号不相应的人,伯和长以上官吏就一律把这种人扣押起来,报告大将。应当扣押而不扣押,以及兵吏或士兵把人放跑了的,一律斩首。凡是触犯刑律犯有死罪以上的人,他们的父母、妻子儿女和兄弟都要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