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段为 : 墨子 · 天志(下) 篇

【原文】

所谓小物则知之者,何若?今有人于此,入人之场园,取人之桃李瓜薑者,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是何也?曰:不与其劳,获其实,已非其有所取之故。而况有踰于人之墙垣,抯格人之子女者乎!与角人之府库,窃人之金玉蚤①絫者乎!与踰人之栏牢,窃人之牛马者乎!而况有杀一不辜人乎!今王公大人之也,自杀一不辜人者,踰人之墙垣,抯格人之子女者,与角人之府库,窃人之金玉蚤絫者,与踰人之栏牢,窃人之牛马者,与入人之场园,窃人之桃李瓜薑者,今王公大人之加罚此也;虽古之尧、舜、禹、汤、文、武之,亦无以异此矣。今之诸侯,将犹皆侵凌②攻伐兼并,此为杀一不辜人者,数千万矣!此为踰人之墙垣,格人之子女者,与角人府库,窃人金玉蚤累者,数千万矣!踰人之栏牢,窃人之牛马者,与入人之场园,窃人之桃李瓜薑者,数千万矣!而自曰:“义也!”

【注释】

① “蚤”为“布”字之误。

② “凌”,侵犯。

【翻译】

所谓小事则知道,又怎么讲呢?比如现今这里有一个人,他进入别人的果场菜园,偷窃人家的桃子、李子、瓜菜和生姜,上面抓住了将会惩罚他,大众听到了就指责他。这是什么原因呢?是因为他不参与种植之劳,却获得了果实,取到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缘故。何况还有翻越别人的围墙,去抓取别人子女的呢!与角穿人家的府库,偷窃人家的金玉布帛的呢!与翻越人家的牛栏马圈,盗取人家牛马的呢!何况还有杀掉一个无罪的人呢!对于杀掉一个无罪的人,翻越人家的围墙抓取别人的子女,与角穿别人的府库而偷取人家的金玉布帛的,与翻越别人的牛栏马牢而盗取牛马的,与进入人家的果场菜园而偷取桃李瓜果的,现在的王公大人对这些都要加倍惩罚;即使古代的圣王如尧、舜、禹、汤、、武王等治政,也不会与此不同。现在天下的诸侯,大概还全都在相互侵犯、攻伐、兼并,这与杀死一个无辜的人相比,罪过已是重几千几万倍了。这与翻越别人的围墙而抓取别人的子女相比,与角穿人家的府库而窃取金玉布帛相比,罪过也已数千万倍了。与翻越别人的牛栏马圈而偷窃别人的牛马相比,与进入人家的果场菜园而窃取人家的桃、李、瓜、姜相比,罪过已数千万倍了!然而他们自己却说:“这是义呀!”

元芳,你怎么看?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