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段为 : 墨子 · 尚同(下) 篇

【原文】

墨子言曰:“知者之事,必计国家百姓所以治者而为之,必计国家百姓之所以乱者而辟①之。”然计国家百姓之所以治者,何也?上之,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何以知其然也?上之,得下之情,则是明于民之善非也。若苟明于民之善非也,则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也。善人赏而暴人罚,则国必治。上之为政也,不得下之情,则是不明于民之善非也。若苟不明于民之善非,则是不得善人而赏之,不得暴人而罚之。善人不赏而暴人不罚,为政若此,国众必乱。故赏不得下之情,而不可不察者也。

然计得下之情,将奈何可?故子墨子曰:“唯能以尚同一义为政,然后可矣!”何以知尚同一义之可而为政于也?然胡不审稽②古之治为政之说乎?

古者天之始生民,未有正长也,百姓为人。若苟百姓为人,是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千人千义。逮至人之众,不可胜计也;则其所谓义者,亦不可胜计。此皆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是以厚者有斗,而薄者有争。是故天下之欲同一天下之义也,是故选择贤者,立为天子。天子以其知力为未足独治天下,是以选择其次,立为三公。三公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天子也,是以分国建诸侯。诸侯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治其四境之内也,是以选择其次,立为卿之宰。卿之宰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其君也,是以选择其次,立而为乡长、家君。是故古者天子之立三公、诸侯、卿之宰、乡长、家君,非特富贵游佚而择③之也,将使助治乱刑政也。故古者建国设都,乃立后王君公,奉以卿士师长,此非欲用说④也,唯辩而使助治天明也。

【注释】

① “辟”:通“避”,避开。

② 稽:考察。

③ “择”为“怿”,字之误,快乐。

④ “说”通“悦”。

【翻译】

墨子说道:“智者的主要事务,是一定会优先考虑去做那些能够让国家百姓得到安定的事情,还一定要考虑国家百姓动乱的根源并去避免它。”然而考虑国家百姓能被治理好的原因是什么呢?上级了解下面的实情,就治理得好,不能得到下面的实情就治理不好。怎么知道是这样呢?上级领导行使政令,得到了下边实情,就明白了百姓的善恶好坏,那么就可以了解到善人而奖励他,了解到恶人而惩罚他。善人得到奖赏而恶人得到惩罚,那么国家就一定能够被治理好。如果上级领导行使政令,不能得知下面的实情,那就不知道民众的善恶是非,也就不能够了解到善人而奖励他,不能够了解到恶人而惩罚他。善人得不到赏赐而恶人得不到惩罚,一个国家的政令如果是这个样子,那么国家民众就一定会混乱。所以赏(罚)若得不到下面的实情,就不能不慎重对待了。

然而要得到下边的实情,将怎么办才可以呢?所以墨子说:“唯一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实行与上级保持一致的尚同办法来行使政令就可以了。”怎么知道尚同这办法可以在天下为政呢?那就应该认真考察古代得以治理的为政的办法。

远古的时候,之间刚刚有人类,还没有行政长官的时候,天下百姓人人都是自己的主人。一个人有一个道理,十个人有十个道理,一百个人有一百个道理,一千人就有一千个道理。到了人数多得不可胜数,那么他们所谓的道理也就多得不可胜数。这样人们都认为自己的道理正确,而认为别人的道理不正确,因此严重的发生斗殴,轻微的发生争吵。所以上天希望统一天下的不同道理,因此就选择贤人立为天子。天子认为单靠他的智慧能力还不足以治理天下,所以又选拔其他贤良的人立为三公。三公又认为自己的智慧能力也不足以单独辅佐天子,所以分封建立诸侯。诸侯又认为自己的智慧能力不足以单独治理他国家的四境之内,因此又选择其下的贤士做卿和宰。卿、宰又认为自己的智慧能力不足以单独辅佐他的君主,因此又选拔其下的贤士让他们做乡长、家君。所以古时天子设立三公、诸侯、卿、宰、乡长、家君,不是让他们富贵享乐的,而是让他们协助自己治理天下推行政令的。所以古时建立国家,设置都城,就有了帝王和君主,并让卿士师长等官员辅助他们,这不是为了取悦什么人,而是为了帮助上天实现清明的政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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