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段为 : 墨子 · 法仪 篇

【原文】

墨子曰: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正以县①。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②以从事,犹逾己。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

【注释】

① 县:即“悬”的本字,用绳悬一重物以测定垂直的工具。

② 放依:仿效。放,通“仿”。

【翻译】

墨子说:天下从事各种工作的人,都不能没有法则。没有法则而能够把事情办成的,那是从来没有的。即使士人贵为将相,全都有一定的法则。即使是从事于各种行业的工匠,也都有自己的法则。工匠们用矩画方形,用圆规画圆形,用绳墨画直线,用悬锤测定偏正,用水平器测定平面。不论是能工巧匠还是一般工匠,都是以这五种仪器为法则而操作的。能工巧匠高明的地方,在于能够恰到好处地使用这些仪器。一般工匠虽然不能做到这样的水平,但仿照工具的标准去做,还是要胜过自己凭直觉去做。所以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法度可以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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